本報訊 (記者 金春華 通訊員 馮維) 黨委(黨組、工委)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選人用人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現實中也存在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工作中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需要進一步提高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近日,紹興市印發了《黨委(黨組、工委)主要負責人選人用人重點風險防范清單》(下稱《清單》)。 《清單》針對紹興縣(市、區)委和市級部門黨委(黨組、工委)主要負責人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況列出風險點36個,根據風險嚴重程度分出Ⅰ級嚴重風險19個、Ⅱ級重大風險13個、Ⅲ級一般風險4個,進行紅、黃、藍三色預警。 整個風險防范機制由風險信息發現機制、風險等級評估機制和風險預警信號處置與責任追究機制三大機制組成。其中,風險預警信號處置與責任追究機制規定,一旦主要領導有選人用人風險方面的預警,組織部門要根據風險的情形與等級,采取提醒、函詢、專人送達等方式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采取相應措施。對Ⅰ級或紅色預警的風險,在深入調查核實后情況屬實的,要依據黨紀法規的相關規定對主要領導作出嚴肅處理。